-
紫外輻照計
- 紫外臭氧分析儀
-
浮游菌采樣器 批發供應
- 恒流空氣采樣器(防爆)
-
紅外一氧化碳分析儀CO
-
口氣(口臭)測量儀
- 應急救援裝備
- 環境級射線劑量儀
- 微小氣候檢測系統箱
-
甲醛釋放量檢測用1m3氣...
- 環境污染源監測儀
- 大氣污染監測套裝
- 礦用本安防爆儀器儀表
- 環境舒適度測試儀
- 縣級衛生監督所機構體系建...
- 土壤檢測儀器
- 一,氣體分析儀器
- 二.水質食品檢測儀器
- 三,采樣檢測儀器
- 四,環境參數監測儀器
- 五,熱.磁.光.射線輻射...
- 六,專業測漏儀器
- 七,煙氣及尾氣分析儀器
- 八,綜合類儀器
- 九,德圖儀器(TESTO...
- 十,紅外熱像儀/紅外熱成...
- 恒溫槽
- 超聲波儀器
- 管道探測儀
- 管道檢測儀
- 管道疏通系統
- 管道修復系統
- 消防設備
-
便攜式多功能應急電源
新聞詳情
職業性急性硫化氫中毒診斷標準 (2002.12.20
日期:2024-12-22 16:40
瀏覽次數:3654
摘要:
本標準的第6.1條為推薦性的,其余為強制性的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》制定本標準。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,原標準GB8789—1988與本標準不一致的,以本標準為準。
在接觸硫化氫的職業活動中可引起急性中毒。為保護接觸者的身體健康,有效地防治急性硫化氫中毒,曾發布了GB8789—1988。
修訂后的標準突出了急性硫化氫中毒的特點。根據硫化氫毒作用的主要靶器官**神經系統和呼吸系統損害程度進行了診斷分級修改,對硫化氫引起的其他常見臟器如心、肝的損害列入標準的附錄 A。標準也肯定了高壓氧對急性硫化氫中毒的**作用,特別是有中、重度意識障礙的病人。按GBZ—Z/T《職業病診斷標準起草與表述規則第1部分:職業病診斷標準編寫的基本規定》的要求作文字與結構的改動。在診斷體系上與GBZ—Z《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診斷標準第5部分:急性職業性化學物中毒性神經系統**診斷標準》、GBZ—Z《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診斷標準第6部分: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呼吸系統**診斷標準》、GBZ—Z《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診斷標準第9部分: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心臟**診斷標準》和GBZ—Z《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診斷標準第4部分:職業性化學源性猝死診斷標準》相銜接,使診斷更明確、合理,便于應用。
本標準的附錄A是資料性附錄。
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由四川大學華西職業病醫院、金陵石化公司南京煉油廠醫院(職業病防治所)負責起草。參加起草的單位有上海市楊浦區中心醫院、烏魯木齊石化總廠醫院、汕頭市職業病防治所、葫蘆島市錦西煉化總廠醫院、安慶石化總廠衛生處職業病防治所、茂名石化公司醫院。
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負責解釋。
職業性急性硫化氫中毒診斷標準
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cute Hydrogen Sulfide Poisoning
GBZ31-2002
職業性急性硫化氫中毒是在職業活動中,短期內吸入較大量硫化氫氣體后引起的以**神經系統、呼吸系統為主的多器官損害的全身性**。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急性硫化氫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。
本標準適用于職業性急性硫化氫中毒的診斷及處理,非職業性急性硫化氫中毒的診斷及處理亦可參照執行。
2 引用標準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*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GB/T16180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
GBZ59 職業性中毒性肝病診斷標準
GBZ54 職業性化學性眼灼傷診斷標準
GBZ78 職業性化學源性猝死診斷標準
GBZ76 職業性急性化學中毒性神經系統**診斷標準
GBZ73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呼吸系統**診斷標準
GBZ74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心臟**診斷標準
3 診斷原則
根據短期內吸人較大量硫化氫的職業接觸史,出現**神經系統和呼吸系統損害為主的臨床表現,參考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,綜合分析,并排除其他類似表現的**,方可診斷。
4 接觸反應
接觸硫化氫后出現眼刺痛、羞明、流淚、結膜充血、咽部灼熱感、咳嗽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表現,或有**、頭暈、乏力、惡心等神經系統癥狀,脫離接觸后在短時間內消失者。
5診斷分級標準
5.1 輕度中毒
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:
a)明顯的**、頭暈、乏力等癥狀并出現輕度至中度意識障礙;
b)急性氣管一****或支氣管周圍炎。
5.2 中度中毒
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:
a)意識障礙表現為淺至中度昏迷;
b)急性支氣管肺炎。
5.3 重度中毒
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:
a)意識障礙程度達深昏迷或呈植物狀態;
b)肺水腫;
c)猝死;
d)多臟器衰竭。
6 處理原則
6.1 **原則
6.1.1 迅速脫離現場,吸氧、保持安靜、臥床休息,嚴密觀察,注意病情變化。
6.1.2 搶救、**原則以對癥及支持療法為主,積極防治腦水腫、肺水腫,早期、足量、短程使用腎上腺糖皮質**。對中、重度中毒,有條件者應盡快安排高壓氧**。
6.1.3 對呼吸、心跳驟停者,立即進行心、肺復蘇,待呼吸、心跳恢復后,有條件者盡快高壓氧**,并積極對癥、支持**。
6.2 其他處理
急性輕、中度中毒者痊愈后可恢復原工作,重度中毒者經**恢復后應調離原工作崗位。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者按GB/T16180處理。
7 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
見附錄A(資料性附錄)
附錄A
(資料性附錄)
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
A.1 本標準適用于接觸硫化氫氣體所致的急性中毒的診斷,并需注意與一氧化碳、氰和氰類化合物、二氧化碳、惰性氣體引起的急性中毒、急性**神經系統感染性**和腦血管意外等鑒別。
A.2 引起急性硫化氫中毒的現場濃度如果無法測定,只要是患者所處環境的生產工藝流程可產生硫化氫,其后測得硫化氫氣體,或患者當時聞到臭蛋味,此后出現神經系統癥狀,眼和呼吸道粘膜刺激癥狀,要考慮急性硫化氫中毒的可能性。
A.3 急性硫化氫中毒的分級以主要靶器官**神經系統和吸呼系統的臨床表現作為主要依據,意識障礙的分級參照GBZ76。因為硫化氫可以引起多臟器損害,在中、重度中毒,除神經系統和呼吸系統損害的表現外??砂樾呐K的損害或肝臟的損害,特別是心臟的損害近年報道較多,主要表現為心電圖出現 ST下移和T波低平或倒置、束支阻滯、室性早搏、I一Ⅱ°房室傳導阻滯、病態竇房結綜合征或伴竇性心動過速、少數“心?!眻D形,以及心肌酶譜異常。當出現心臟或肝臟的損害時其診斷分級與**,參照 GBZ74和GBZ59處理。
A.4 急性硫化氫中毒猝死率高,現場救助參照GBZ78處理。救助者應注意自身防護,這對避免多人急性硫化氫中毒事故或發生猝死非常重要;中毒致呼吸停止者應盡量采用人工呼吸器,救助者應避免采用口對口人工呼吸以防止救助者發生中毒。
A.5 **原則以對癥、支持**為主,可參照GBZ76和GBZ73處理,但有高壓氧條件的地方,強調盡快同時作高壓氧**。高壓氧療對防治腦水腫、肺水腫、促進昏迷病人的蘇醒有重要作用。為防止病情“反跳”,高壓氧**需要與支持、對癥**相結合,其中早期、足量、短程應用腎上腺糖皮質**至關重要。
A.6 動物實驗證實,4-二甲基氨基苯酚(4—DMAP)對急性硫化氫中毒有**作用,但臨床病例報道少,是否使用4-DMAP不作統一規定。
A.7 接觸硫化氫后出現急性眼結膜炎、角膜炎參照GBZ54處理。